乌海市机械铸造协会

行业服务

本会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:
1
、 单位会员:
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备登记,取得批准或登记文件;并承认本会章程,愿履行章程规定义务并按时缴纳会费的下列单位:均可提出书面申请,经批准成为本会会员:专业铸造厂;全能厂的铸造车间或分厂;经营与铸造业务有关的企业或单位;有铸造专业的科研、设计和教学单位。
2
、 个人会员:
凡从事铸造或相关业务工作、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中国铸造工作者,承认本会章程、履行义务、缴纳会员,由本人申请,经所在单位证明并经本会批准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。
第八条: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 拥护本会的章程;
(二)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 在铸造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四) 根据开展活动需要,可吸收特邀会员。
第九条: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 提交入会申请书、申请单位和个人简介;
(二) 经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讨论通过,报理事会备案;
(三) 经秘书长签字同意后,通知申请单位和个人,缴纳会费后即为本会会员;
(四) 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。
第十条: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 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 参加本会的活动;
(三)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 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(六) 优先优惠获得本会掌握和科研成果,资料和信息。
第十一条: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 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二)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三)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 按规定交纳会费
(五) 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生产、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基本情况有关资料;
(六) 积极参加本会活动,承担本会所委托的各项工作;
(七) 每年向本会报送按规定格式统计报表。
第十二条: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三条: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,予以除名。

乌海市机械铸造协会会费缴纳办法

一、会费:
凡参加乌海市机械铸造协会的会员,每届(年)须按时缴纳会费,用作本会经费开支。会员退会,不退会费。
二、会费标准:
1
、新入会的会员单位,入会须缴纳入会费1000元。
2
、会费每届(年)一次性缴纳,收费标准为:
副理事长单位年缴纳会费:5000元;
理事单位年缴纳会费:2000元;
专业铸造厂,全能厂铸造分厂(车间)、设备及原辅材料厂、公司及其他企业或行业组织,每年缴纳会费500元;

科研、设计及教学单位,每年缴纳会费500元; 
三、缴纳时间
会员单位要在每年年初三个月内将会费交到本会秘书处,新入会的会员单位,在批准入会后二个月内将本年会费交到本会秘书处。
四、为开展本会工作,扩大服务范围,本会可接受会员或其他团体及个人的捐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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